嵊州市“三健全一提升” 规范农村统计工作
发布时间:2008-10-07 15:58:16   作 者:    来 源: 

    为探索我市行政村撤并后农村统计工作的新方法,夯实农村统计基础,提高农村统计规范化水平,嵊州市统计局近日下发《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》文件,要求乡镇、行政村统计工作做到“三健全一提升”:健全农村统计员队伍,健全村级统计报表制度,健全统计台帐档案资料,提升农村统计规范化水平。具体内容:

一是健全农村统计员队伍。

1.村、居委会统计员一般由村文书或会计担任,统计员应取

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,并参加继续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。多个行政村合并的大村,可设辅助统计员,一般由原村会计担任。

2.明确村统计人员岗位职责(见<行政村统计员工作职责>)。3.落实统计人员报酬。

二是健全村级统计报表制度。

1.明确全面调查、抽样调查等各种报表。

2.采取多种调查方式收集各方面资料。

3.及时数据处理,按时上报,不得迟报、拒报。

三是健全统计台帐档案资料。

1.完整建立统计台帐,重点人口、劳动力、耕地等全面统计资料。

2.建立规模种、养户台帐,重点是规模畜牧户(猪、牛、羊、禽)、种粮大户、蔬菜大户、花木大户、茶叶大户等。

3.搜集、整理和管理本村的各项统计档案资料,并做到专册整理、专柜保管。

9月底召开市级培训大会,由乡镇街道农业统计人员和重点村统计员参加。历时一个多月,到11月底前进行考核验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俞祖国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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